王海京副会长在中国红十字会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启动会上讲话的通知
今年初,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红字〔2017〕1号),今天又在南昌召开养老服务试点启动会,这两件事标志着中国红十字会正式全面参与开展养老服务工作。
前一段经过各省申报和总会评审,确定了辽宁、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云南七个省作为总会开展养老服务的试点单位,这次会议就是为了落实总会1号文件精神,全面部署试点工作,探索红十字会全面参与养老服务的工作体系,为助力“健康中国”做出我们的贡献。
为了这次会议的召开,总会用了一年多时间积极准备,现在正式将这项工作在全国七个省红十字会付诸行动。期间,我们得到国家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很多养老服务方面知名专家的热情参与,特别是陈竺会长对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有为、真抓实干、开创品牌。过去的一年,我们也得到了国家民政部、全国老龄办的大力支持,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同志、全国老龄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建军同志等领导给予了很多具体的指导,相关工作部门的同志们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努力,我代表总会对各位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西省红十字会是较早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省级红十字会之一,十多年来,他们总结出了很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经验,这次试点启动会在江西召开,一是希望各地的同志有机会去看一看江西的具体实践,二是希望江西省红十字会的养老服务工作能在全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在此,我也对江西省委、省政府对红十字事业的大力支持以及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主要讲四点意见。
一、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与挑战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性问题,对人类社会发展有深刻而持久的影响。我国正在经历全球规模最大、速度最快、持续时间最长的老龄化过程,老龄化也将成为我国在21世纪,甚至更长时期内面临的严峻挑战。人口老龄化是当前和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基本国情之一,将成为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课题。
中国社会正在快速变老。我国不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却是老得最快的国家。“未富先老”的严峻现实使养老问题空前紧迫。诸多因素叠加,使我国养老事业成为紧迫而严峻的社会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2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制定了《“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健全养老体系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目前,养老服务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养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远远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老年服务设施严重不足,服务项目和内容不全,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床”“缺人”,远远不能满足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养老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综合体系和复杂工程,需求多样化、投入多样化、要素多样化,需要社会力量、多种方式、多元主体共同建设。
二、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意义重大
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活力和机遇,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总书记提出的“社会参与”的要求,为红十字会全面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长期以来,社会组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参与主体,既可以吸收政府公共资源,又可以利用市场资源,还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有效组织并调动各类志愿组织的积极性,作用独特且不可替代。国务院《“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明确要求,要“探索建立群团组织参与老年人管理服务的常态化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因此,红十字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面临良好发展机遇。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红十字工作的基本遵循。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强调“发展红十字事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在开展人道救助、反映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事业,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各级红十字会要提高认识,把养老服务作为红十字人道工作的新的增长点,作为一项可持续的常态化工作,也有利于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扩大红十字会影响力,有利于提升老年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共享感。
三、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优势明显
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的职责定位和主要任务,是综合考虑社会需求、组织优势、工作基础等多方面因素的结果。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优势包括:
(1)参与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红十字会要做“最易受损人群”的发现者和代言人,老年人因其身心特点,更易成为“最易受损人群”。湖北省老龄办发布的一项数据显示,整体来看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家庭生活质量普遍不高,多数失能老人家庭经济压力较大,医疗保障有困难,希望有良好护理服务,渴望更多精神慰藉。因此,开展养老服务就是在关心、帮助“易受损人群”,就是在践行红十字宗旨。
(2)可以充分发挥现有核心业务优势。普及救护知识和技能是红十字会传统工作和核心业务,有丰富的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经验。目前,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已成立省级救护培训中心27个,地市级培训机构200余个,拥有数万名救护培训师资,每年培训取证的红十字救护员超过300万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体系基本形成,组织培训养老护理人员可以充分借鉴和吸收这方面的经验,借助各级红十字救护培训机构的力量。此外,红十字会还开展了多年的心理救援工作,可以为开展老年人心理服务提供经验借鉴。
(3)有大批红十字志愿者活跃在基层社区。志愿服务是红十字会七项基本原则之一,志愿者是红十字会的宝贵财富。2016年统计显示,全国参与红十字活动的志愿者达200万人次。2007年成立的中国红十字南丁格尔志愿护理服务总队,得到历届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的积极响应和拥护,目前已发展队员10万余名,已在部分省市有效参与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工作,是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
(4)有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的经验。人道救助工作是红十字会面向困难群体开展的一项常规工作,各级红十字会在社会募捐以及向贫困家庭、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从工作基础来看,长期以来,各级红十字会在长期的工作中积极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通过创办公益性实体、组织志愿服务、建立专项公益基金等,陆续探索开展了一些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公益项目。工作中,部分地区红十字会发挥公益机构优势,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创新红十字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方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服务对象充分肯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实施的“曜阳”养老系列项目,是红十字系统最早涉足养老领域之一,经过多年的实践初步形成包括“老年公寓”、“托老所”和“保姆服务”等内容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正在组织实施面向失能老人的“曜阳关爱行动”。江西省红十字会与南丁格尔志愿护理服务总队开展了富有特色的居家养老志愿服务项目;上海市红十字会2004年就已联合国外机构开展了老年介护师资培训班,近年又开展了“困难重度失智老人救助项目”;云南省红十字会建立了云南省红十字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以上探索与实践,为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奠定了工作基础,积累了有益经验。
四、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大有可为
2017年1月7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红十字会如何在新形势下发挥自身优势,找准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定位,以及主要任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指导意见》对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提出了四项任务:一是参与养老服务人员知识技能培训和医养结合服务。发挥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的优势,普及养老照护知识与技能。鼓励具备条件的红十字会培训机构获得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资质、职业技能鉴定资质等。二是参与开展红十字养老志愿服务。建立以红十字志愿者为核心的红十字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和培训红十字志愿者,深入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等开展针对老年人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参与兴办公益性养老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红十字会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结合实际兴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在红十字会支持的灾后重建、博爱家园等项目点,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配备。四是参与开展对老年人的公益援助项目。项目要优先支持面临困难的孤寡、高龄、失能等老年人。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总会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开展养老服务工作试点单位的通知》(中红办字〔2017〕11号)及《中国红十字会开展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有19个省(区、市)红十字会提交了试点申请,根据《试点工作方案》中要求的试点省市需具备条件,结合各地试点申报表中申请理由、预期目标、主要活动、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确定了辽宁、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云南七省红十字会为总会开展养老服务工作试点单位。总会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按照《指导意见》精神,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为了开展好养老服务工作,各地一是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扎实推进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国务院已就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是红十字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点之一,要把贯彻落实规划和文件精神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学习宣传,狠抓贯彻落实,确保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积极参与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形成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内容、方式、保障、考核、监督等工作机制,积极培育典型,创建品牌,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全面提升红十字会养老服务工作水平。试点地区红会要指定专人负责,省级红会要定期指导、定期调度,试点市红会至少每月上报一次试点进展情况;各级红会都要经常与同级民政、老龄等部门沟通,争取出台配套政策,努力推进试点工作。
二是要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人员知识技能培训,发挥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优势,做到教学大纲、师资要求、培训对象、举办流程、考核发证等方面的标准化。我们的培训对象包括五类人员,专业师资、养老护理员、志愿者、老人家属、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救护培训中心的场所、师资、管理等资源。要按照总会编写的《红十字居家养老照护知识与技能培训教材》《红十字养老照护培训手册》规范培训工作。具备条件的红十字会培训机构要积极申请获得养老护理员培训资质、职业技能鉴定资质等,参与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现在开展这方面培训的机构很多,我们要做就要争取做到最好。做好培训工作要认真把握以下三点,建立一支专业、稳定的师资队伍,制定科学、标准的培训流程,使用总会统一编制的培训教材。各试点省红十字会要尽早拿出师资培训计划,建立省内的师资库,不断扩大师资队伍,管理好师资队伍,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开展培训必须统一使用总会编写的教材,由于刚刚完成编印,也请大家对教材修订提出建设性意见。此外,要积极探索与家政公司、养老院等相关机构合作,逐步扩大培训量。有条件的省份还要积极争取获得培训机构资质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资质。
三是要探索建立以红十字志愿者为核心的红十字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和培训红十字志愿者,深入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等开展针对老年人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志愿服务是我们这次试点的重中之重,因为它也是“十三五”期间国家养老工作的重点,首先我们要招募有爱心有能力的志愿者,把队伍组织起来;其次要对参与养老服务的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让他们掌握服务老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第三要按照从易到难、从简到繁、从小到大、从少到多的原则,列出服务清单,确定服务内容,在这方面既要开展生活照料,更要注重人文关怀;第四要确定服务对象,可先从年龄较大、生活比较困难的开始,逐步扩大范围;第五要确定服务流程,严格服务规范,逐步探索各种服务模式。总会这次编写了《养老志愿服务工作手册》,内容设计养老志愿者队伍管理、服务对象、健康评估、服务流程、服务评价等内容,可供各地参考。
各地要积极探索以红十字志愿者为核心,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三类服务”一体化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模式,打通养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特别要发挥好以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为代表的护理志愿服务队的作用,因为这支队伍是由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领衔,志愿者基本来自各个医院的专业护士,在养老服务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红十字冠名医院也是这次养老服务可以依靠的重要力量,他们同样具有丰富的服务资源,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四是鼓励具备条件的红十字会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结合实际兴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在红十字会支持的灾后重建、博爱家园等项目点,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配备。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可作为各地开展此项工作的政策依据。该《意见》提出了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要求,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这方面既要创新,也要注意规避风险,确保红十字的声誉不受影响。
要探索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的筹资新形式,主动与企业合作、与医疗机构合作。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一定要先布局、先服务,再争取政府支持,争取到政府购买服务。
五是积极探索开展对生活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人的救助工作,优先支持面临困难的孤寡、高龄、失能老年人。要确定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救助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对救助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档案。不断完善救助评估制度、统计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
六是积极探索互联网养老等新型养老方式。互联网养老是智慧养老、候鸟式养老、信息化养老、中国式养老的新形式,利用先进的互联网、云计算、可穿戴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可以为养老提供更便捷、高效、灵活的公共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提升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各地在试点时要注意借鉴和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助力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同志们,各试点省红十字会在实践中要多与民政部门、老龄部门沟通,结合本省实际,积极主动、探索创新,推进红十字会养老服务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为今后向全国推广奠定基础。在工作中,大家要加强沟通,互相支持,互相配合。要注重学习国外、境外红十字组织参与养老工作的先进经验。
请同志们回去后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这次会议情况,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对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各试点省红十字会要根据试点方案和本次会议精神,抓好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红十字会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积极探索。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一光荣的、造福人民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