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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志愿服务体系 提升人道服务水平——上栗县红十字会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发布时间:2022-11-23     18316次浏览

红十字志愿者是红十字会工作的延伸,是社会和谐的倡导者。上栗县红十字会自2019年12月成立以来,把积极组建和管理好红十字志愿者队伍作为延伸红十字手臂的大事,努力培育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红十字志愿者队伍,推动县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实践做法】

一、培育队伍,筑牢志愿服务组织基础

1.强化宣传引领建队伍。把对红十字精神的价值认同,作为招募志愿者的首要条件。积极宣传红十字志愿者在助力疫情防控、抗洪救灾,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健康城市中发挥作用,强化红十字精神引领和助手意识,动员红十字会员和爱心热心群众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

2.遴选培育骨干强队伍。组建了5支志愿队伍,成立以来人数达130人,骨干志愿者70名,坚持把骨干培育作为带好志愿者队伍的首要理念。制定出台《上栗县红十字会志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建立志愿者嘉奖制度,坚持每年褒扬和嘉奖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对积极性高、组织力强的志愿者,作为骨干进行重点培养培育。加大培训力度精队伍。开展常态长效的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提升志愿者的服务能力、激发志愿者参与服务的积极性展开,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感受、志愿服务过程中应注意的细节等方面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升服务标准层次,努力打造具有上栗特色的红十字志愿服务品牌。

二、拓展阵地,推进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1.志愿服务基地化、阵地化。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奉献爱心搭建平台。建立“红十字志愿服务中心”,成立“志愿者服务站”,为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办公场所、活动空间和交流平台,并协调解决其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增强志愿者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依托县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打造红十字心理服务中心,公布红十字心理服务热线,统筹协调心理健康服务资源,积极融入社会心理体系建设。

2.管理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机制是保持志愿工作持久开展的保证。县红十字会结合贯彻执行志愿服务条例,推动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将服务内容、组织制度、志愿者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完善了志愿者档案管理,通过建立注册志愿者电子档案,对志愿者个人概况、年度注册、服务情况详细记录。

三、打造品质,展现红十字志愿服务特色

1.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把开展志愿服务作为红十字会参与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和创建全国卫生健康城市的有力抓手,积极开展5·8世界红十字日、5·12世界防灾减灾日、学雷锋日、世界急救日等重大纪念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为群众提供防灾救灾、逃生避险、应急救护等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志愿服务。截止2022年11月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32期,应急救护员培训4758人次,普及培训28661人次;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救助因病致贫家庭801户,发放救助款43.61万元。发放大米、油1020份,发放防疫包482个,发放救助款208.41万;社区孤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群众,提供心理抚慰、生活照料、健康保健、课业辅导、应急救护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进一步弘扬了团结互助、有难相帮的传统美德,促进社区文明程度的大幅提升。

2.开展三救三献工作。完成造血干细胞登记入库164例;造血干细胞成功捐献4例,完成遗体器官申请登记482份,遗体器官成功实现捐献3例;组织志愿者开展无偿献血宣传50余次,完成无偿献血3937人次,献血量1486550ml。

3.开展应急救援活动。先后完成河南新乡、江西鄱阳湖、上饶抗洪抢险,找走失老人、儿童,溺水打捞等多次救援任务,成功解救被洪水围困群众1000余人、搜救41名走失群众;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预防溺水及现场紧急救护等应急演练活动,参与20余场大型活动现场救援保障。到上栗县县城各小学进行校园消杀35次,累计消杀面积超过1500万平方米。

4.开展“红十字文化进校园”活动。在上栗县各中小学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健康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普及红十字文化知识,同时开展应急救护及防灾避险培训,为保护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构筑坚实防线。发展青少年志愿者49人,青少年会员50人。

【探索设想】

一、严把志愿者招募“入口关”。红十字志愿者是指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完全出于自愿,不谋取任何经济、物质的好处,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或者协助红十字会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要不忘初心,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用志愿服务造福百姓,营造和谐友爱的社会氛围。下一步,将广泛动员吸纳身心健康、热心服务、遵纪守法且具有一定优势特长的热爱公益事业人士成为红十字志愿者,同时加强志愿者审核,强化志愿者政治素养,探索按“属地管理”原则与乡镇派出所或司法所加强沟通协调,对申请者进行资格政审,将招募“入口关”运行在法治轨道上。

 

二、提升志愿服务“质量关” 。坚持“量”“质”并举,一个好的品牌就是一面旗帜,有序开展活动是红十字志愿者队伍的生命线。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无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红十字形象和声誉。要不断优化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创新探索志愿服务模式,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和质量,提供有广度、有深度、有温度的红十字人道志愿服务,逐步实现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让有质量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来诠释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树立和提升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品牌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吸引力,营造有利于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找准志愿职责“定位关”。志愿者要有定位,实质上就是尊重群众需求,从满足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红十字志愿服务的范围包括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宣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以及红十字精神传播,社区健康卫生知识普及,组织和参与社会募捐,对弱势群体进行慰问帮扶,开展红十字青年活动,国际人道救助等领域的各项志愿服务工作,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四、推行志愿服务“奖惩关”。志愿服务具有“自愿”属性,需要群体和个体的主动参与,要转换硬性考评为软性激励,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和相应激励机制,唤醒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热情。对于言行有损红十字形象和声誉的志愿者,坚持正面教育引导为主,批评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情理法并重,教育感化“迷途”志愿者。为褒扬红十字志愿工作者服务与无偿奉献的精神,鼓励更多的优秀志愿者投入到红十字志愿服务的行列,按照《管理办法》进行择优表彰,探索以奖励一定工作经费的形式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服务队,以激励先进带动全局的辐射效果促进红十字志愿服务持续健康有序发展。